关于收缴2015级新生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2015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于10月14日前将户口迁移证(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统一收缴后报保卫处,逾期将不予办理。
请各院(系)认真填写好新生户口收缴登记表,注意迁移证字迹是否清楚,迁往地址是否准确(潍坊医学院或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右下角公章是否清晰可辨,改动的地方有无加盖公章,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居民身份证须完全一致,如发现错误不必收缴,待学生更正后再交。
地 点:浮烟山校区行政楼一楼101房间
联系电话: 8462106
2015学生迁移证登记表.doc
保 卫 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