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2018年见习派遣和实习轮换工作安排以及2018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见习派遣和实习轮换期间以及毕业生离校前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对见习学生、实习学生和毕业生开展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诈骗安全、消防安全、岗位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虞河校区管理中心要加强入住学生调整工作的调度及宿舍出入人员的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和各院(系)要加强毕业生宿舍作息管理,严格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宿舍楼轮值制度,引导和监督学生按时作息,坚决防止在宿舍内哄闹、酗酒、斗殴等事端。
3、加强毕业活动管理。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团委及各院(系)要加强对毕业活动的审批,从严审核把关。
4、严防校园安全事件。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及各院(系)要密切关注毕业生思想动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工作,防止就业困惑、就业压力等心理因素导致校园安全事件发生。
5、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保卫处要严格落实校园门卫制度,严格进出校园车辆、人员检查,特别加强外来车俩管理。接送见习学生、实习学生和毕业生的车辆须履行登记换证后方可进入校园,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北门进北门出)、规定区域(11#12#学生公寓北侧)停放。
6、加强校园值班巡查。毕业生离校前,各部门、院(系)严格落实岗位值班值勤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值班;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巡查力度,提升校园监控效力,强化重点楼宇、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保卫干部带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公寓区域管理,见习派遣和实习轮换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学生公寓区域摆摊设点及开展无关活动。
7、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充分发挥安全员队伍、学生骨干的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学校建设“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