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各院(系):
为做好2018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关于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对象
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2018级新生;
二、所需材料
1、省外新生
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省内新生
常住人口登记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报送
9月27日前,研究生处、各院(系)将上述材料收齐整理建档后报送,一人一档;汇总迁移户口学生信息,填写《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表》(请于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保卫处(办公楼101室),如无迁移户口学生请在姓名栏注明“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jk@wfmc.edu.cn。逾期将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请注意户口迁移证字迹是否清楚,迁往地址(潍坊医学院或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是否准确,右下角公章是否清晰可辨,改动的地方有无加盖公章。
2、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居民身份证须完全一致,如发现错误不必收缴,待学生迅速更正后再交。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老师8462106。
保 卫 处
2018年9月17日